项目概况
长春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派出所2026年厨房农副产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30日 13: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5]-00044号-1-XQZC2025-045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派出所2026年厨房农副产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299500
最高限价(元):517388,546131,804825,431156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派出所2026年厨房农副产品采购项目(一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51738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蔬菜类(蔬菜、豆制品等)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派出所2026年厨房农副产品采购项目(二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54613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蛋禽类(鸡鸭鹅、水产等)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派出所2026年厨房农副产品采购项目(三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80482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肉类(猪牛羊等)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派出所2026年厨房农副产品采购项目(四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43115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粮油类(米面油杂粮、干调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政策;
(7)《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政策;
(7)《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政策;
(7)《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政策;
(7)《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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