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租公告
受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以下简称 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 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海峡蔬菜批发市场北区 7#楼101网点 进行公开招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报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40627034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挂牌价 (元 /月) | 计租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期(月) |
海峡蔬菜批发市场北区 7#楼101网点 | 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 海峡蔬菜批发市场北区 7#楼101网点 | 3432 | 132 | 39个(租赁期限:以实际交付之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 |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第一年第四个月起租金按月收取。
2、租金递增方式: 前 2年租金按中选价收取,第三年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3%收取 。
3、履约保证金:租赁期首年月租金金额的叁倍。
4、装修期:无。
5、租赁用途:冷库使用,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分租、转租或随意更改用途。
6、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7、竞价保证金:30,000元。
8、标的移交期限:标的物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于合同到期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移交房屋。若特殊情况延迟移交的,以出租方通知中标人时间为准进行移交,中标人须在接到出租方通知的 5个工作日内移交,并按实际交付房屋时间计算租期。 (原租赁合同到期日: 2024年7月31日)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 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 项目编号及竞价保证金 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网址:www.salp.com.cn)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该标的设有优先承租权 (优先权规则详见 《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
3、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4 、竞租标的的月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月租金 =最终成交价格,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5、租赁期限:以实际交付之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
6、 合同的签订如下:( 1)中选人为新承租人中选的,承租人应于标的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及第一年前三个月的租金汇达出租方指定的账户,并到出租方处取得保证金收据(如公司中选要需以公司账户缴款,如个人中选可本人缴款或委托他人缴款并备注中选网点及中选人)后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中选人不在上述期限内缴齐履约保证金、租金并取得收据和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出租方有权没收其竞价保证金。
( 2)中选人为原承租户中选的,原承租人应于标的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前三个月的租金汇达出租方指定的账户,并到出租方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原合同到期后将原履约保证金转为新一轮的履约保证金(多还少补)。
7、租金收取方式如下:租金收缴遵循先交租后使用的方式,中选人第一年第四个月起租金按月收取,在每个月月底前缴清下个月的租金。
8、其他费用:承租人每月应在当月将上月的水电费主动及时地存入出租人企业委托的账户。
9 、 承租人为自然人的,租赁合同生效次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注册营业执照,并向出租方提交营业执照进行报备,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因此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
10、承租人在参与竞租前,应详细阅读本次招租的招租公告及其有效组成部分,应了解相关情况及条款,并应当自行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对租赁物现状进行全面彻底了解、知悉,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对标的物的权属、位置、面积、结构、用途、数量、弱电、电力、给排水、附属的设施设备、消防、未来政府征收等所有状况,确认该网点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一旦参与竞租,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及上述情况。承租人对该租赁物的现状及特殊性、不确定性及由此引发相关风险必须做充分的预估及考量,自愿承担可能存在、发生的各类投资、经营风险。今后,如因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公司及竞价平台无关。
11、承租人如需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改造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应自行办理装饰、装修、改造或增扩设备相关审批手续并承担一切开支费用。承租人未按照装修改造方案施工或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的,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责令立即改正、恢复原状;造成房屋损坏的,出租方有权责令停止装修,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并将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全额冲抵违约金,且由此造成的损失承租人还须另行赔偿。
12、租赁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地震、水灾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不可归因于双方原因发生的火灾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因政府及公司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及出租方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拆迁、拆除和改造、市政建设需要搬迁、土地被收储、企业改制、房地产开发需要以及因法律、法规、政策调整等)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前述情形发生后,以出租方发出书面搬迁通知之日视为租赁合同终止日。承租人应保证在出租方发出的书面搬迁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内无条件搬离自有物品、清理遗留物并将房屋及其钥匙移交出租方或按出租方要求移交有关单位,承租人在出租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工作的,免收其搬迁期间的租金。
承租人逾期未搬离的物品,视为承租人放弃所有权,出租方有权任意处置,处置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承租人应予以补足。
13、除本公告第12条约定情形外,租赁合同期满日或提前终止日之次日起五日内,承租人应自行搬离有关物品并清理遗留物,将房屋移交给出租方。承租人应在保持房屋正常使用状态下将其移交给出租方,移交前或移交时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接收房屋。承租人拒不移交或未按约定移交租赁房屋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人缴纳从期满或提前终止日起至出租方 实际接收到房屋之日止的占用费(占用费按日折算,计算标准与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的租金标准相同)和相当于占用费总额 30%的违约金,并有权对承租人采取停水、停电、强制收回房屋等措施。同时,对于承租人逾期未搬离 /清理的可移动设备、设施、物品等,视为承租人放弃所有权,出租方有权任意处置,处置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承租人应予以补足。
14、承租人向出租方交还租赁物后,出租方应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人,如承租人有欠缴租金(包括违约金、占用费等)及其它未结清的费用或有其它违约情形,出租方可将履约保证金折抵应收取的款项、违约金及相应的赔偿金后剩余部分退还承租人,如不足抵偿,承租人应予补足,否则出租方可向承租人追偿。
15、承租人应遵守出租方 及市场管理方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海峡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入驻商户信用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等, 出租方及市场管理方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有修改的,以制定方最新发布的版本为准。
16、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本平台无关。
17、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
18、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 2)仅限冷库使用,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分租、转租或随意更改用途。
(3)完全理解并接受本次招租规则,承诺承租(经营)过程中遵守所属批发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
(4)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服务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中选人为新承租人中选,新承租人应于标的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及第一年前三个月租金汇达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中选人为原承租户中选,原承租人应于标的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前三个月租金汇达出租方指定的账户。
(5)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19、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相关规定提交:
法人 或企、事业单位 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人: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相应资质的证明文件(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个体工商户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交验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手印);
②意向承租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还需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个人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意向承租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还需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
③经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7月9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24年7月9日 ( 17时前至本平台(www.salp.com.cn)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 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并于2024年7月9日17时前至本平台(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4年7月9日17时。
5、看样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7月9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看样电话:0591-22213125。
7、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4年7月10 日 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 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
( 2)加价幅度为30 (元 /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 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
3、竞价服务费:按照 《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 向承租人收取竞价服务费 ,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 《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4、竞价规则参见 《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
5、 本招租公告及附件最终解释权归福州民天实业有限公司所有 。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 0591-88680853
传真: 0591-88680857
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运营中心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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