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等相关规定,下表所涉及项目已竣工,现向我局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
序号 | 施工企业 | 项目名称 |
1 | 福建龙城建设有限公司 | 永春县蓬壶镇农副产品加工基地东路工程 |
如上述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请携带有关材料到永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窗口进行举报或投诉。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对该工程项目举报或投诉的,我局将依规定办理返还工资保证金及销户手续。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日—2024年3月31日
联系电话:0595—23999090
单位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环翠路23号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日
文章推荐:
看守(拘留)所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量等标准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
看守(拘留)所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量等标准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