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监理项目(二次)
来安县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监理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来安县农副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监理项目(二次) | ||
项目编号 | czgc202210-023 | ||
招标人 | 名称 | 来安乡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地址 | 来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城大道18-1-10号B座9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周永林 1525502171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来安县塔山中路9号(白云商厦对面三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闵 勇 0550-5631144 1395502005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0月31日8时3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河南泰昌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费率(%) | 大写:百分之零点伍贰 小写:0.52%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孟翠静 | |
证书名称 |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41008165 | ||
工期(日历天) | 54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郑州泽辉实业有限公司中原陆运国际中转枢纽项目2#3#4#5#6#7#标准厂房及1#2#配套用房 建筑面积:140000平方米 时间:2018年4月30日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名称:郑州泽辉实业有限公司中原陆运国际中转枢纽项目2#3#4#5#6#7#标准厂房及1#2#配套用房 建筑面积:140000平方米 时间:2018年4月30日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铁兴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费率(%) | 大写:百分之零点伍伍 小写:0.55%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唐高辉 | |
证书名称 |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51000936 | ||
工期(日历天) | 54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宜宾康佳高科技产业园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建筑面积:101600平方米 时间:2020年9月8日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名称:宜宾康佳高科技产业园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建筑面积:101600平方米 时间:2020年9月8日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费率(%) | 大写:百分之零点肆柒 小写:0.47%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杨薇 | |
证书名称 |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11001533 | ||
工期(日历天) | 54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瑞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阁巷新区)标准厂房工程监理 建筑面积:365186.66平方米 时间:2017年6月30日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项目名称:瑞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阁巷新区)标准厂房工程监理 建筑面积:365186.66平方米 时间:2017年6月30日 | ||
公示时间 | 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3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招标代理费根据《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费指导标准的服务费报价标准收取。 | ||
招标代理费 | 9660.00元(不包含专家评审费)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 ,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 ,联系人:孙刚,联系电话:0550-562165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招标人:来安乡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来安县顿丘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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