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

保标招标 > 农副产品 > 中标信息 > 汇龙城明灯广场五区22号商铺出租交易公告

汇龙城明灯广场五区22号商铺出租交易公告

· 2024-06-18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汇龙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汇龙城明灯广场五区22号商铺出租

网上竞投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8日


交易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九江汇龙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汇龙城明灯广场五区22号商铺出租项目

省平台交易编号:J02-914406056824694031-20240411-000002-2

交易编号:J02-914406056824694031-20240411-000002-2


温馨提示:

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或微信小程序报名。

2.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现状为准,本公告提供的项目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权属情况及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需独立做出是否报名参加竞投的判断,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4.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平台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5.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中的网上竞投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6.竞投意向人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出借交易资格,避免信息泄露,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遇到威胁恐吓、索要好处、利诱劝退等扰乱和破坏集体资产交易市场秩序行为时,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交易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反映。


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受佛山市南海区九江汇龙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定于2024年06月27日 09时15分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汇龙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汇龙城明灯广场五区22号商铺出租项目组织竞投,本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进行交易,欢迎有意参加竞价的人士咨询和登录佛山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网站(佛山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3z.fsny.foshan.gov.cn/)或佛山三资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

一、项目和资产基本情况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汇龙城明灯广场五区22号商铺出租

2.交易类别:出租

3.租赁期限:1年

4.预计租赁起止时间:2024-07-01至2025-06-30

5.免租期:有,期限15日

6.交易底价:640.00 元/宗/月(大写:陆佰肆拾元整)(含税)

7.交易保证金:2,200.00元(大写:贰仟贰佰元整)

8.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金为三个月租金,实际以中际价为准

9.租金递增方式:无

10.租金收取方式:按月

1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5日 15时00分

12.优先权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5日 15时00分

13.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5日 15时00分

14.预计竞投时长:30分钟

15.竞投开始时间:2024年06月27日 09时15分

16.预计竞投结束时间:2024年06月27日 09时45分(不包括延时)

17.延时周期:3分钟/次(最多延时999次)

18.每次最低加价幅度:10.00元/宗/月

19.每次最高加价幅度(最低加价幅度的10倍):100.00元/宗/月

20.竞得方式:按照 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 原则确定竞得人

21.交易规则:详见《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网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

22.税费承担特别说明:甲方承担税费

23.资产交付方式:按资产现状交付

24. 交易重要情况说明: 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已 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佛府南集有(2012)第0300624号,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佛府南集用(2009

文章推荐:

河南省黄河迎宾馆生活污水处理及尾水利用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汇龙城明灯广场五区26号商铺出租交易公告

汇龙城明灯广场五区20号商铺出租交易公告

汇龙城明灯广场二区59号商铺出租交易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