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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本级]明珠邻里中心超市公开招租(3年)

· 2024-06-18
项目编号: JY24JX03012390
项目名称: 明珠邻里中心超市公开招租(3年)
标的名称: 明珠邻里中心超市3年租赁权,挂牌价86,736.00元/年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6月18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06月24日
延期处理方式:
项目简介: 本次公开招租的明珠邻里中心超市位于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峡山口街钢城路明珠酒店右侧,该房产产权所属萍乡市昌盛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萍乡市昌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获得相关运营管理权。明珠邻里中心超市的租赁期限3年,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视考核结果而定。招租底价为86736元/年,租赁期限为三年,竞价保证金17347元。
标的按现状整体招租,使用面积仅供参考,如与实际使用面积有差异不影响此次最终的租赁成交结果。
重要信息披露: 一、招租形式
1、招租商铺位于萍乡市湘东区峡山口街钢城路明珠酒店右侧,面积合计为180.7平方米。
2、经营范围:本店铺租赁用作超市日常经营,销售农副产品,日用百货等。承租方必须确保其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承担经营权利和义务,招租方不得干预承租方正常经营。
3、超市另附配套设备:货架、监控、收银台、中央空调等物品(详见超市物资移交清单),在租赁期内均无偿提供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须保证设备完整无损。
二、标的交付
超市交付日期暂定为中标后10日(具体时间以招租方实际交付日期为准)。原承租方如果未取得继续租赁权,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后10日内搬迁完毕。
三、租赁要求
(一) 租金及其他费用
1、按年收取租金,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三日内需一次性缴纳超市第一年租金至萍乡市昌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账户。招租方自收到承租方款项后,当天内向承租方交付店铺钥匙。第二、三年的超市租金在前一年期限届满后的第一个月内交清。
2、租赁期间内与店铺经营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且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没有任何违反合同的约定行为,招租方在店铺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剩余部分将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3、水费、电费等费用按承租方使用情况另行计算,承租方每月收到招租方缴费通知单3日内缴纳,由承租方按月缴纳至萍乡市昌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账户。(水电费以市场价格浮动为准)
4、租赁押金:合同签署当天,承租方应向招租方支付三个月租金作为租赁押金。合同期满或终止以后,在承租方腾空租赁场地,办理完毕财产移交手续,且结清本协议约定所有款项以及承租方办理完毕注册地在该租赁物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商注册登记注销手续和税务登记注销手续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招租方将租赁押金不计利息退还给承租方。
(二)房屋的装修
1、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需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能施工、装修。改造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担。如承租方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增设他物存在安全危险的,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2、承租方如需对该租赁物进行装修,则租赁房屋的装修设计、施工均必须符合消防部门的要求,在装修前或装修过程中必须办妥一切相关手续。承租方户内的相关消防责任与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承租方对房屋的承重墙和主体结构不能进行改造,否则,应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并负责恢复原状。
4、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承租方必须将房屋及配套设备无偿移交招租方,否则,招租方将扣除租赁押金,并有权追偿造成的损失。
(三) 维修养护责任
1、招租方应承租方要求负责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正常维修。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必须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2、房屋附属设施的日常使用费、维护费,由承租方承担。
3、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并承担其费用。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四) 双方的权利、义务
1、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招租方必须尊重承租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3、招租方应向承租方出示本店铺的房产证明或能证明产权属于招租方的相关凭证。
4、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作为招租方应有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5、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招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租赁押金不予退还,造成招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擅自利用店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2)不按时缴纳租金,招租方多次催促并逾期一个月仍不交付;
(3)承租方严重违反相关法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
6、租赁期间,如非承租方过错,发生店铺主体(梁柱和墙体)结构损坏导致影响店铺正常经营的情况,承租方应在第一时间书面告知招租方并提交维修申请单,招租方应尽快安排维修人员处理。
7、承租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招租方干预
8、承租方不得利用店铺从事非法经营。
9、承租方必须爱护店铺内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店铺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10、承租方必须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内卫生。承租方应遵守招租方相关管理之约定
11、租赁期内,店铺产生的相关费用,承租方自行承担。
12、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作为承租方应有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五) 违约责任
1、逾期缴纳租金及其他应缴纳的费用,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未缴纳费用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承租方应在10日内如期交还本店铺。承租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招租方支付 1000 元违约金。承租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招租方造成的损失。
3、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均视为违约,因此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主张权利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等相关损失费用
(六) 其他
1、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招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租赁押金:
(1)承租方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承租方将标的进行对外分割出租或整体转租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日的;
(4)承租方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租赁用途的;
(5)承租方其他经营行为违反合同约定的。
2、租赁到期后,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如招租方继续出租该合同租赁物,在同等条件下,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租赁期满未能续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10日内将租赁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招租方。承租方拒不交还的,招租方除没收承租方缴交的租赁押金和收取房屋占用费外,并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因国家建设需要须征收招租方出租的房屋、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招租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招租方不予赔偿。
四、报名、咨询、标的展示时间
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4日17:00时止。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竞价时间:2024年6月25日14:00开始。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4)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加本次标的竞价(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时间为竞价截止当日前一个月)。
2、意向人须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网上报名并缴纳相应的竞价保证金。如未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请先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萍乡地区办理CA证书请联系江西航天信息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地址:安源区武功山中大道13-7号财富公馆610室(市人民医院斜对面);联系电话:0799-6328477)。
3、意向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价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下同)在银行的帐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报名人自行在系统中选择,账号:报名时自行在系统中生成)。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2024年6月24日17时前到帐为准。
4、意向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5、竞价人应熟悉本次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的网上竞价流程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展示报名期间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或参考服务指南(https://www.jxsggzy.cn/fwzn/007001/service.html),否则,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价人自行负责。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标的按现状招租。承租意向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招租方勘查标的。报名竞租,即视为知悉项目标的详细情况、信息披露的全部内容以及交易相关规则、约定,并接受全部交易条件。
2、承租意向人应认真阅读招租文件,在报名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并成功缴纳竞价保证金,按时参加网上竞价。
3、优先权人(原承租方)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完成网上报名,并按规定交纳竞价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
4、未竞得人保证金在成交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原途径退还。受让人竞价保证金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报中心存档后五个工作日原途径退还。
5、招租竞得人必须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到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同时缴纳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悔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与经济责任。
6、承租方必须在网络竞价结束后凭成交确认书在三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押金,否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7、本次交易的交易服务费按3年租赁年限成交总价根据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赣发改公管[2019]275号文件规定计算,由承租方承担。
8、网络竞价规则: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延时周期为60秒,竞价阶梯为1000元/次或其整数倍。挂牌价即为竞价起始价,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成交价为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有效报价。
联系方式: 招租方名称:萍乡市昌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峡山口街钢城路(湘东总部经济大厦15楼)
联系人:邬女士 联系电话:13755517702
代理机构名称: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江西省萍乡市玉湖东路行政中心2号楼二楼
联系人:产权交易部 联系电话:0799-688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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