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信息 ( 成交 ) | |||
标的名称: | 龙华镇103-1号原百货大楼一楼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龙门[2024]023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4-05-13 09:30:00 |
交易编号: | GJB2024-206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4-05-27 10:00:00 |
底价(万元): | 0.125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0.6 |
报价幅度(万元): | 0.0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5-27 09:30:00 |
成交时间: | 2024-05-27 10:00:00 | ||
成交人: | 李树冯 | 成交价: | 0.125万元 |
交易条件说明 |
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
一、项目情况 公开招租物业为龙门县龙华供销社位于位于龙华镇人民路 1号(现人民路与华心路转角位置) 、人民路 3号、103-1号原百货大楼一楼 (详见招租一览表)。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1、竞租人:竞价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价保证金:详见招租一览表。竞价保证金不抵作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3、竞得者应在每月10日前交清当月租金。其中,龙华镇人民路1号出租期内租金前 3 年无递增,第 4、第5年在第3年基础上递增15%。 三、合同保证金: 签订合同时,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缴交相当于三个月房租款的租房履约保证金。 四、禁止经营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原料、棋牌室 。 在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乙方必须做好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如发生人员伤亡及自身财产损失的,一概由乙方负责 , 造成甲方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按价赔偿。 五、交易保证金约定: (一)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二)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特别提示:目前竞价保证金账户银行无法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及柜台现金缴入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龙门县龙华供销社 202 4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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