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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长江上中游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第二次挂牌)

· 2024-04-25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宜昌长江上中游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
    注册地(住所) 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柑桔示范场)
    法定代表人 方剑臣
    成立日期 1989-04-11
    注册资本(万元) 20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类型 农、林、牧、渔业
    所属行业 农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20506182615873Q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职工人数 5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议决议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湖北三立律师事务所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湖北夷陵经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
    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审计机构 业务无法提供
    2024-03-12财务报表
    报表类型 月报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0 -35.4 -35.4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万元)
    119708.46 36451.4 83257.06
  • 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达致远(资)评报字【2024】第0518号)显示:根据宜昌县特产局《关于将县柑桔示范场并入县农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拟实施企业重组所涉及的宜昌长江上中游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业开发公司的通知》(宜县特字【1998】4号)、宜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宜昌县地方名特水果示范场的批复》(宜政办复【1991】25号),被评估单位承诺委估土地属宜昌长江上中游农业开发公司所有;本次评估的部分房屋及构筑物为委估土地上的附属建筑物,部分房屋虽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被评估单位承诺委估房屋的所有权属宜昌长江上中游农业开发公司所有。2、根据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显示:(1)本次转让的股权无质押、担保等情况;(2)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国有控制权的转移。 3、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中达致远(资)评报字【2024】第0518号)。
  •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达致远房地产资产评估(武汉)有限公司
    核准或备案 核准
    核准(备案)机构 宜昌市夷陵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核准或备案日期 2024-03-26
    评估基准日 2024-03-1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33816.3
    资产总计/账面价值(万元) 119708.46 资产总计/评估价值(万元) 105464.26
    负债总计/账面价值(万元) 36451.4 负债总计/评估价值(万元) 36451.4
    净资产/账面价值(万元) 83257.06 净资产/评估价值(万元) 69012.86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湖北夷陵经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湖北省 - 宜昌市 - 夷陵区
    注册地(住所) 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43号
    法定代表人 高林红
    成立日期 1987-12-01
    注册资本(万元) 20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类型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20506182613106L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9%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湖北省 - 宜昌市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宜昌市夷陵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主管部门名称 宜昌市夷陵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日期 2024-03-26
    批准文件及文号 宜昌市夷陵区国资局关于经发控股集团转让所持长江上中游公司股权事项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33816.3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3381.63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本项目评估报告(中达致远(资)评报字【2024】第0518号)及审计报告(鄂大地会师审报字[2024]第041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4、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交易双方办理产权交易及变更登记手续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费用及向光谷联交所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等),均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资产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详细了解,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其他合法组织,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万元) 3381.63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交纳说明 报名就交纳。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8个周期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宜昌长江上中游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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