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元阳县小新街乡2024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特色酱菜加工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3-15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HHZC2024-C2-00300-YNHM-0011
项目名称:元阳县小新街乡2024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特色酱菜加工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250
最高限价(万元):250
采购需求: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元阳县小新街乡2024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特色酱菜加工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250万元;4、最高限价:250万元;5、计划工期:9个月(2024年12月完成项目验收、总结、审计);6、建设内容:(1)建设农副产品加工厂建设600㎡;(2)恒温房建设100㎡;管理用房共建2层(200㎡);(3)场地硬化700平方米;(4)挡墙建设650m³;(5)彩钢瓦建设500㎡;(6)农副产品交易场所附属设施1项;(7)水电改造1项;排(污)水工程1项;(8)安装农副产品设备1套;7、项目地点:小新街乡小新街村委会;8、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合同段进行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9个月(2024年12月完成项目验收、总结、审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这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投标人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予以声明,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规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时间:2024-03-05 00:00至2024-03-12 12: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截止时间:2024-03-15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时间:2024-03-15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蒙自市烟草小区06号商住楼云南和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元阳县小新街乡2024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特色酱菜加工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保证金金额:2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3-15 09:30 其他: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满1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2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上一月度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满3个月的),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2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满3个月的),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相关要求 ,各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报告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元阳县小新街乡人民政府
地址:元阳县小新街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873-5627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和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烟草小区06号商住楼
联系方式:15348736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乐
电 话:15348736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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