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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儿童福利院职工食堂农副产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 2022-08-03
上海市儿童福利院职工食堂农副产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2年08月03日 11:1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儿童福利院职工食堂农副产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上海市儿童福利院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2年08月03日 11:1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8月04日至2022年08月1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宜山路1618号新意城T栋6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8月15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宜山路1618号新意城T栋6楼
预算金额¥4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诚喆
项目联系电话51088123*8227
采购单位上海市儿童福利院
采购单位地址闵行区中春路997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顾宾 54478198*8203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宜山路1618号新意城T栋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葛诚喆 021-51088123-8227

项目概况

上海市儿童福利院职工食堂农副产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闵行区宜山路1618号新意城T栋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ZB-0803

项目名称:上海市儿童福利院职工食堂农副产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上海市儿童福利院

“职工食堂农副产品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服务地点:

上海市儿童福利院职工食堂(闵行区中春路9977号)

三、 服务需求:

1.资质齐全。中标单位须具备符合企事业单位食堂蔬菜、肉类及农副产品销售及配送的企业证照、经营范围和相关资质。

2.中标单位应具有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销售及配送的服务经验。

3.因采购人单位性质特殊,中标单位应保质保量完成下列服务:

1)保证每日配送食材的质量。根据采购人需求,每日配送的蔬菜类、禽蛋类、水产海鲜、冻品类、猪肉类、豆制品等产品均应保持良好的新鲜度和色泽,并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报告,肉类、豆制品等均来源于国家正规厂商。采购人对订购菜品有特殊品牌要求的,中标单位应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相应品牌的货品。

2)保证每日配送食材的数量。为保证采购人每日准时开餐,中标单位应保证每日配送食材的数量准确性,承诺不缺斤少两。

3)价格确认。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实行每周报价确认制。中标单位的报价应以闵行区发改委发布的闵行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信息公布表中的九星农贸市场公布价格为参照价,报价的同类蔬菜应低于参照价的15%,并承诺其他农副产品报价低于市场价。同时,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每月市场询价,如有高于市场价格供货的,中标单位应立即调整价格。定价周期内如遇春节等节假日或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部分食材价格增长的,应提前告知采购人。如上述原因造成价格增长较大或市场调价的,中标单位应提供书面调价书,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擅自调价。

4)下单、送货及验菜。采购人以电子邮件或在微信群中提前下订单,订单内容应注明订购货品的名称、数量、规格、要求等。采购人因工作需要临时加单或变更的应提前通知。根据采购人开餐需要,中标单位应于每日早晨6点之前配送到位。如配送迟到超过半个小时(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除外),采购人有权扣罚菜款。每日菜品配送到后应积极配合食堂工作人员完成验菜工作。

5)退货及质量事故处理。对于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货品,采购人有权退货或换货。在送货过程中因中标单位所送货品造成采购人方面人员食源性疾病或食物中毒的,经专业部门鉴定后属于中标单位责任的,中标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向中标单位进一步追责。

6)服务响应。如遇突发或紧急事件,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中标单位应在可能的范围内提供应急响应服务,并落实到位。

7)合同终止。中标单位如发生配送产品质量有问题、配送服务不到位等问题,采购人应及时指出并开具书面的整改通知书,如合同期内采购人二次开具整改通知书且中标单位未能及时有效整改的,中标单位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因中标单位供货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刑事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供应商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4)供应商均需具备开具合法、有效的商业发票的资格。(5)供应商必须具有食品原料的质量、卫生状况的保障能力。(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4日 至 2022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宜山路1618号新意城T栋6楼

方式:请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信用记录、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2年8月3日9:00至2022年8月9日16点(国定假日、双休日除外)到上海市闵行区宜山路1618号新意城T栋6楼(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仅在该时间段接受现场购买及磋商文件发售,逾期不予受理。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

售价:¥10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宜山路1618号新意城T栋6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宜山路1618号新意城T栋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儿童福利院

地址:闵行区中春路9977号

联系方式:顾宾 54478198*8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协实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宜山路1618号新意城T栋6楼

联系方式:葛诚喆 021-51088123-8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诚喆

电 话:  51088123*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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