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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宜春市中山东路567号赣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31栋2楼210号房产(变卖)的公告

· 2023-12-26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月11日10时至2024年3月10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f.taobao.com/0795/08 ,户名: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宜春市中山东路567号赣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31栋2楼210号房产【合同备案号:YC201510033633】。
变卖价:547,296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400元。
特别提示:
1、以上起拍价不含买卖双方交易的税费及各种欠费;
2、标的物已备案登记,暂未办理相关产权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需交纳的相关税费请意向竞买人参与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
3、标的物暂未清场,拍卖成交后续交付时间较长,如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买视为知晓以上风险,相关利益溢损自负。请意向竞买人参与竞买前进行实地看样,如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视为知晓以上风险,相关利益溢损自负 。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但须在开拍前3个工作日向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3个工作日无委托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变买人是本人行为, 变卖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24年3月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不统一安排看样,有意看样者请自行到标的所在地进行看样。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关税费问题请咨询宜春市税务局第一分局:0795-3997189、18172971019(咨询时间:9:00-17:00 节假日休息)李。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书面资料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享有优先购买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5日之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宜春分行营业部,账号:9558831508000295266)。 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特别约定:因法院拍卖属于司法强制拍卖行为,有别于一般的社会交易行为,如因情况特殊,本院可依职权予以撤销已成交的拍卖,撤销之日起10日内将保证金、拍卖款退回竞买人。如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视为同意本约定。
举报监督电话:0795-3595427
案件承办人:0795-3595127 江法官

相关税费问题请咨询宜春市税务局第一分局:0795-3997189、18172971019(咨询时间:9:00-17:00 节假日休息)李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18907953611 徐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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