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大连韬盛集团有限公司46.29%股权 | 项目编号 | G32023SH100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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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0.0001万元 | 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7-04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3-07-31 |
所在地区 | 西岗区 |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部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标的企业名称 | 大连韬盛集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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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30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批发业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00726009442A | |||
经营范围 | 经营进出口业务(详见许可证范围);汽车(含小轿车)及配件、钢材、建材、化工产品、木材、五金交电商品、厨具、卫生洁具、农副产品(粮油限零售)、净水设备、针纺织品、电子产品销售;批发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是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李汉伟 | 53.71 | |||
中国华星集团有限公司 | 46.29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16 | -1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480.58 | -480.58 | ||
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16 | -1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491.25 | -491.25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华星集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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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所属行业 | 资本市场服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09231419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6.29%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6.29%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717828315T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华星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22-10-17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
决议文件名称 | 执行董事决定书〔2022〕17 号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0.0001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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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提交受让申请且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本项目涉及到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同意在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按实际损失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和备查文件之内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交纳金额(万元)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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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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