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公司研究,将本单位资产对外公开招租,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就有关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情况: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五道227号4处整理配送用房3年租赁权,该4处房产分开单独招租,具体详情如下(实地以附图标记点为准):
序号 | 资产名称/房屋坐落 | 面积(㎡) | 免租装修期 | 首年租金招租底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冷链农批园区内整理配送用房一楼以及夹层(东首) | 约1107.00 | 15天 | 312700.00 | 80000.00 |
2 | 冷链农批园区内整理配送用房二楼(西首) | 约849.00 | 15天 | 203800.00 | 60000.00 |
3 | 冷链农批园区内整理配送用房三楼(东首) | 约904.50 | 15天 | 217100.00 | 60000.00 |
4 | 冷链农批园区内整理配送用房三楼(西首) | 约849.00 | 15天 | 203800.00 | 60000.00 |
注:上述房产租金先付后用,首年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付清,此后租金按每半年一付, 第三年起租金按上年基数环比递增6%。
二、经营要求:本次冷链园区整理配送用房出租房产仅作为农副产品加工、分拣、配送及办公、仓储使用,竞得人不得将房产用于违背上述用途及房产规划设计用途,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转租。
三、承租期限:租赁期限3年。最终起始日以实际交付日为准。
四、招租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企业或个人。
五、承租人确定:经本公司审核确认的意向承租者
①若上述房产报名数只有1人的,我公司有权以协议方式确定承租人。
②若上述房产报名数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者,则通过竞标形式最终确定承租人。
六、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单位或个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预交不计息投标保证金(具体见上述资产情况表)(投标保证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如中标,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不计息租赁保证金,否则一次性退回。中标后,承租人弃标或者不签订租赁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
七、本次招租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从即日起至2023年1月11日16时止。若公告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本公告可自动延长,有效期至2023年3月5日。若上述房产仍处于待租状态,在招租条件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先到先得的原则,经我公司审核确认后,以意向承租人缴纳租赁保证金到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帐户的时间为准,最先者可直接确定为承租人。承租人应于公示招租结果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缴清租赁费、签订《租赁合同》。
八、其他事项约定:未尽事宜,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
自公告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告事项如有异议,请与公司纪检室反映,联系电话:0577-88518455。
报名地址:温州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五道227号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冻鲜品市场三楼311办公室(工作时间:8:30-11:30,13:00-16:00,双休日除外) 。
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577-56855960
联系人:麻先生 黄先生
温州市现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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