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改善办学保障条件-消防改造-樱花园校区消防设施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6-06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28650-XM001
项目名称:改善办学保障条件-消防改造-樱花园校区消防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2.0354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72.0354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1)5号楼(服装综合楼)、7号楼(艺术楼)、12号楼(食堂综合楼)食堂公共区域防火门更换及其防火门监控系统安装调试; (2)5号楼(服装综合楼)消防排烟、加压送风系统改造及其消防联动系统安装调试; (3)12号楼(食堂综合楼)食堂防火门更换;灶台灭火系统改造; (4)7号楼(艺术楼)首层消防排烟系统及部分消防排烟窗安装调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工程、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含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未参与本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外埠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进京备案许可。
3.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供应商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埠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埠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5-27至2025-06-03, ,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本项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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