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新招标: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物资定点供应商二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
2、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物资定点供应商二期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4、最高限价:固定折扣系数0.90
5、采购需求:选择4家定点供应商,按照需求计划为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及各区大队(机关)配送肉类、水产、冻货、米、面、油、青菜、水果、奶制品、干调、鸡蛋类等农副产品。(采购人不承诺每个入选供应商负责的供货金额和数量,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 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依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规定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 4)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③在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供应商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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