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马厂镇农副产品加工厂改造项目 已由 中共镇宁自治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以 镇乡振领通〔2022〕6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马厂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马厂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其他 。
2.1 建设地点: 马厂镇
2.2 项目规模: 新建对1500平方米果蔬加工厂进行净化车间改造。其中包括加工车间吊顶、水电安装、化验室及办公室改造、环氧砂浆地坪漆、以及化验室操作台、检验化验设备、真空包装机等设备采购等。
2.3 计划工期: 180 天
2.4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答疑纪要等所示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 马厂镇农副产品加工厂改造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③投标单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截图。④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原件;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资质, 无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7月19日09时00分 至 2022年07月26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 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0 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7月19日09时00分 至 2022年07月26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现场购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7月27日15时30分 ,地点为 其他() 。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7月27日15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现场纸质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联系人: 黄 炜 联系方式: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1)投标保证金额:0.6万元。(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2年7月26日16:00之前。(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单位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按黔价房[2011]69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5)开户银行及账号单位名称: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号:236101020120110009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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