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鑫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兴南市集(农贸市场)的招租公告
根据《四川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川国资委〔2018〕1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泸州市江阳区鑫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将以下资产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本次招租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
泸州市江阳区鑫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兴南市集(农贸市场)项目
三、项目地址
兴南市集(农贸市场)位于蓝田街道拥军路三段18号(玉川新城小区对面)。
四、招租范围
本次招租范围为鲜肉摊位21个,水果摊位5个,蔬菜摊位10个,冷冻品门市5个,水产门市6个,生活用品门市4个(生活用品门市以日杂、五金、干货调料、特色农副产品为主)。其中,门市内部为清水,承租人需自行装饰装修(招租摊位及门市情况详见附件1)。
五、招租对象
除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外,在中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
六、报名须知
(一)现场踏勘及报名时间
现场踏勘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10月18日(上午9:00-下午5:00)。
(二)报名地点
兴南市集(农贸市场)一楼内。
(三)报名资料
1.自然人报名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上备注姓名、联系电话、开户行),复印件均需加盖个人手印;
2.企业(公司)报名的: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代办还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经营单位鲜章。
(四)报名保证金
1.承租申请人在报名时需登记确认经营类别并缴纳报名保证金,每报名一个类别即缴纳一份保证金,招租方向承租申请人开具保证金收款凭证,收款凭证作为承租申请人参加招租活动的唯一资格凭证。
2.摊位报名保证金3000元,门市报名保证金5000元,转账、现金、微信均可,转账时务必备注姓名+经营类别报名保证金,转款账户:
户 名:泸州市江阳区鑫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蓝滨支行
账 号:1411 0120 0000 18293
3.取得摊位或门市租赁权的承租申请人报名时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租期届满不再续租且无其他违约情况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未取得租赁权的承租申请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在招租活动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上述报名方式皆不接受电话、邮件及口头等非正式竞租申请。
七、招租规则
(一)竞租须知
1.租赁期限。1年。
2.租金。租金以竞租的价格为准,先付费后使用,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缴纳,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
3.市场管理费。一楼:摊位100元/个/月,门市120元/个/月;二楼:摊位80元/个/月,门市100元/个/月。市场管理费包含垃圾清运、公区卫生保洁,先付费后使用,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缴纳,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
4.水电费。(1)每个摊位、门市公摊水电费暂按50元/个/月收取,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即缴纳,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
(2)摊位内独立使用的水电费,由在同一取水点、取电点的承租人共同承担,每月由招租方抄表计算后收取。
(3)门市内独立使用的水电费,每月由招租方抄表计算后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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