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城区人民法院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03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095416-XM001
项目名称:东城区人民法院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6.082864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26.082864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东城区人民法院改造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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