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伊川县鸣皋镇人民政府伊川县鸣皋镇农副产品集散中心项目--鸣皋镇物流园配套道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伊川县鸣皋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伊川县鸣皋镇人民政府伊川县鸣皋镇农副产品集散中心项目--鸣皋镇物流园配套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111-410329-04-01-419603)
2.2招标编号:伊建招备(2024)24号
项目编号:伊川工施招标(2024)0167号
采购编号:伊川政采公开-61
2.3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2.4 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伊川县;
2.5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伊川县鸣皋镇人民政府伊川县鸣皋镇农副产品集散中心项目--鸣皋镇物流园配套道路工程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111-410329-04-01-419603),项目位于伊川县,本次项目主要内容为物流园原有道路拆除、道路铺装混凝土路面,新建混凝土路面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2.8 工期:30 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10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11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2 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2.13 本次招标控制价:4035136.74元;
2.14 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伊川县政府采购网(https://luoyang.zfcg.henan.gov.cn/yichua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 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4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 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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