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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工程冷链中心一区子项目造价咨询服务(zjzx02标段)招标公告

· 2024-06-04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020-440118-54-02-024785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广州国际物流产业枢纽)一期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工程冷链中心一区子项目造价咨询服务(ZJZX02标段)

标段(包)名称

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工程冷链中心一区子项目造价咨询服务(ZJZX02标段)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增城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100%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及规模

2.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西南侧片区三3-3地块,划分为南侧转运区,北侧园区辅助配套区。转运区:主要包含4栋冷链物流设施,存储农产品、农副产品、海产品等,其中【6】层冷链物流设施【2】栋(每栋建筑面积约为6.7万平方米),【5】层冷链物流设施【2】栋(每栋建筑面积约为3.3万平方米),汽车平台及坡道共计1.6万平方米。辅助配套区:主要包含 1 栋综合楼、1 栋门卫及相关停车配套服务设施,其中12层综合楼建筑面积约为1.6万平方米,门卫1栋约17平方米。(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2服务内容: 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工程冷链中心一区子项目造价咨询服务(ZJZX02标段),包括但不限于在施工招标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对招标清单、施工图预算、合同清单调整、过程工程变更、补偿索赔、工程结算等编制或审核工作,协助招标人处理工程造价司法纠纷(招标人保留适当调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利)。(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招标内容

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工程冷链中心一区子项目造价咨询服务(ZJZX02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工程冷链中心一区子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 广州市综合交通枢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州市综合交通枢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造价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工程冷链中心一区子项目造价咨询服务(ZJZX02标段)

2.1.2工程建设地点: 广州市增城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西南侧片区三3-3地块,划分为南侧转运区,北侧园区辅助配套区。转运区:主要包含4栋冷链物流设施,存储农产品、农副产品、海产品等,其中【6】层冷链物流设施【2】栋(每栋建筑面积约为6.7万平方米),【5】层冷链物流设施【2】栋(每栋建筑面积约为3.3万平方米),汽车平台及坡道共计1.6万平方米。辅助配套区:主要包含 1 栋综合楼、1 栋门卫及相关停车配套服务设施,其中12层综合楼建筑面积约为1.6万平方米,门卫1栋约17平方米。(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2.2服务内容: 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工程冷链中心一区子项目造价咨询服务(ZJZX02标段) ,包括但不限于在施工招标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对招标清单、施工图预算、合同清单调整、过程工程变更、补偿索赔、工程结算等编制或审核工作,协助招标人处理工程造价司法纠纷(招标人保留适当调整工作范围和内容的权利)。(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3最高投标限价: 390万元

2.2.4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约定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止。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项目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

2.2.5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德勤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工可编制单位);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商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铁路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初步设计单位)。本项所列前期服务机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土建专业)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土建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②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25.html),【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网页截图】;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 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 、管理关系 [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 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否决其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6 4 00 00 分至 2024 6 24 9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 2024年6月4日00 时00分 2024年6月24日9 00 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4年6月4日00 时00分 2024年6月24日9时00 。投标人通过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 2024年6月24日8时45分 9时00分 ,递交地点: 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5.5开标时间: 2024年6月24日9时00分 ,地点: 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

5.6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

5.7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s://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


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上发布。

7. 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综合交通枢纽有限公司

电话: 020-84015245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智通广场A塔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广州市综合交通枢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花莞高速中新南管理中心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20-31156594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洛溪康宁西路118号二号楼

联系人: 羊工 电 话: 020-39185654


招标监督(投诉处理)机构: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管电话:020-84012892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 号智通广场 A 塔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造价咨询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造假咨询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造价咨询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造价咨询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 ,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工期(交货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约定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止。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项目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

最高投标限价

390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土建专业)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土建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②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25.html),【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网页截图】;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管理关系[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否决其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6-04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6-24 09: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6-24 09: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线上、线下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6-24 09:00:00

开标地点: 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市综合交通枢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花莞高速中新南管理中心

招标人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31156594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北环路87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羊工

联系电话

020-39185654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84012892

发布责任人

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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