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医院原址改扩建项目前期费用(环境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6楼1622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06-04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CKPZY-ZB-2024004
项目名称:陕西省交通医院原址改扩建项目前期费用(环境评估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6000.00元
环境评估服务
标包1预算金额:236000.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236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标包1 | 环境评估服务 | 陕西省交通医院原址改扩建项目前期费用(环境评估服务)_标包1 | 1(批) | 环境评估服务(含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详见磋商文件 | 236000.00 | 236000.00 |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陕西省交通医院原址改扩建项目前期费用(环境评估服务)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环境评估服务标包1申请人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环境评估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1(环境评估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1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纳的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纳的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
7、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8、信用查询: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时间:2024年05月22日至 2024年05月28日,每天 上午 08: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6楼1622
方式:线下购买
标包1:500.00元
时间:2024-06-04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售价:转账500.00元/份,售后不退(银行户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帐号:102807336850,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简称+标书费)。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 号);
1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3〕45 号);
15)《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6)如有其他最新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政策执行。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交通医院
地址:西安市大学南路276号
联系方式:029-88483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联系方式:139910856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磊
联系方式:13991085600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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